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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高额回报的陷阱

发布时间:2015-05-11来源:政府办

【案例】 许官成等人于20041月在南京注册成立南京冠成振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销售蚁种和养殖蚂蚁,并开始策划推行“星炬计划”与客户签订特种药蚁销售合同、特种药蚁委托养殖合同、特种药蚁回收合同等三种系列合同,承诺客户每窝蚂蚁投资460元(投资的蚂蚁由南京冠成公司代为养殖)一年后可得180元的回报,回报率为39.13%(200410月后回报调整为一年后80元,回报率为17.39%)由于该公司200525日之后到期的合同均未能兑现,群众相继到公安机关报案2006124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了许官成、许冠卿和马茹梅。
  法院审理查明20041月至20053月间,许官成等三人以南京冠成公司名义在明知无法归还本息的情况下,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夸大公司实力,用后期收到的投资款兑现前期投资款骗取客户信任,致使829人被骗人民币3327万余元200861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南京冠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官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弟许冠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马茹梅有期徒刑十五年,罚金人民币50万元。
  点评:以动植物种植、养殖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是当前非法集资主要形式之一。这种形式往往采用签订买卖、委托种植、养殖合同并承诺以约定的价格回收方式来吸收社会公众投资,集资人往往会对种植、养殖的项目具体情况、未来的收益率等作虚假或误导性宣传,具有很强的欺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