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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花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部门职能简介

发布时间:2015-06-03来源:卫生局

计划生育局属政府常设工作机构,是政府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职能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综合协调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中长期人口规划及年度人口规划和年度生育计划、制定计划生育工作措施、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组织实施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调查考核工作。                                                           

   (三)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指导各乡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负责做好病残儿的申报鉴定工作。

   (四)组织全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搞好全区计生干部岗位培训。

   (五)编制检查财政拨付计划生育事业费的投入及使用情况,检查基层计划生育所筹集的事业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及使用情况。

   (六)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指导基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负责药具发放管理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七)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推进计划生育统计管理信息化,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质量。

   (八)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日常管理工作,联系指导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民政、城建、交通等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负责两地协作之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协调工作,促进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管理和应用。

   (九)制定全区计划生育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计划生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并监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贯彻实施;指导全区计划生育系统信访工作,受理并查处计划生育信访案件。

   (十一)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工勤编制1名。内设股室2个:办公室、法规统计股;下属事业单位4个: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宣传站、计划生育药具站、计划生育协会。

    根据上述职责,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其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职责

    1、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确保计生局内正常工作秩序。按照局领导指示或决策的要求,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一是做好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记录工作,并对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和结果反馈;二是做好局内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三是做好局内会议、文书处理、办公设备管理和使用等各项日常事务的协调工作。
    2、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和整理工作,协调落实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对信访问题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指示,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科室做好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件个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3、负责文件起草印发,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和督办;对本部门发文进行编号登记、审核把关、印发以及文书档案建档和归档工作。
    4、负责财务管理、经费预算、各项费用开支的管理工作;
    5、做好计生局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主要包括:机关安全保密工作、车辆和财务管理、办公用品供应、公文印制以及公务接待和集体活动的组织等事项。

    6、拟定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基层计划生育组织建设。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法规统计科职责

    1、 编制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                                   

      2、拟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区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4、组织实施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
    5、收集、整理、汇总、保管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和其它统计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公布;分析、研究全区及各乡街的人口统计数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负责对用于统计工作和对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的计算机网络的应用管理、检查和指导。

7、负责制订、解释、咨询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8、按照生育政策,遵循人口计划发放生育证。
    9、负责特殊生育的申请、审核、报批。
    10、负责对乡街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11、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12、负责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13、负责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4、指导乡、街按《条例》规定完善并落实计划生育奖惩规定。 
    15、负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困难救助工作。

  (三)计划生育服务站职责

    1、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和避孕、节育的医学检查;

    2、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并发证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治;

    3、负责区、乡、村生殖健康服务指导工作。

    4、负责推进全区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生殖道疾病普查和防治、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三大工程;

    5、指导和督促技术服务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四)计划生育宣传站职责

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全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目标。
    2、严格按照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安排部署,抓好区、乡、村三级宣传网络建设。
    3、根据育龄群众需求调查、搞好"零距离"宣传服务   4、组织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
   5、大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区"创建活动。做好“关爱女孩”工作。
   6、联合有关部门抓好全区计划生育舆论宣传。负责上报各种工作信息。
   7、组织做好计划生育宣传品的制作与发行。
   8、指导乡街开展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为基层提供基本宣传资料。
  (五)计划生育药具站职责

   1、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抓好基层药具组织网络建设。

   2、建立健全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3、负责药具年度需求计划生育编制、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4、开展药具发放、药具零售、质量检查、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5、搞好计划生育知情选择、优质服务、避孕节育和出生缺陷干预工作。
   6、定期对乡(街)级药具管理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登记造册。 
   7、负责各类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管好各种账、表、卡、册。
   8、深入乡村、社区调查研究,搞好药具使用效果评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计划生育协会职责

    1、组织会员带头学习我国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及有关协会知识,及时召开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

2、按要求组织乡(街)、村(居)计生协领导或专职人员进行培训。

3、指导基层协会利用会员之家、会员活动小组和会员联系户经常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普及避孕节育、妇幼保健、优生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4、积极组织“5.29”等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做好《人生》发行工作。    

5、广泛开展“百万会员学科技”活动,积极开展“生育关怀”工作,

 利用母亲节开展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和服务活动。

6、按时上报协会半、全年报表及各类总结材料。 

(七)流动人口科职责

    1、负责全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出具证明签订合同和定期联系工作。

    2、负责全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

    3、负责辖区流动人口生、孕情况的管理,认真搞好流动人口报表。

    4、积极协调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搞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签发各种手续。

    5、搞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