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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职能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15-06-10来源:交通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依法实施;负责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拟定和实施辖区内的交通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运输行业统计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组织科技开发,推动科技进步,指导行业培训和教育,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三)负责辖区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上报、备案和具体实施;

(四)负责本辖区所属国道、省道、县道公路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制定县、乡、村道路发展规划、项目编报及乡村道路养护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维护本辖区国省干线、地方道路的路产路权和超限治理,以及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

(六)依法对道路客运(包括出租车客运、城市客运、农村客运以及区间客运)、道路货运以及与道路运输相关的搬运装卸、车辆维护修理、车辆技术检测、汽车驾驶培训等实施行业管理,规范运输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七)负责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战备工作,保障战时体制的交通运输工作;

(八)负责全区公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重点干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

(九)负责本系统的党建、群团、武装保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思想道德文化等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交通运输局内设五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1、负责文件起草及相关资料的起草工作;

2、负责全局文件收发、上传下达及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系统内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局系统的行政执法及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全局信息的收集、编辑和上传下达工作;

6、负责局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7、负责筹备各种会议,督办有关事项检查落实工作;

8、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

9、负责来客来访接待工作;

(二)党委办

1、负责局系统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负责全局行风评议、信访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3、负责局系统的宣传报道工作;

4、负责局系统工会管理工作;

5、负责局系统群团工作。

(三)财计股(财务、审计)

1、负责局系统财务业务、审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基层财会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2、负责局系统内财务业务、技术、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局机关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卷、存放、销毁等工作,做好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

4、负责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对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等重要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局属单位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招标跟踪审计和监督工作。

5、负责局系统专项资金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四)工程计划统计股(计划、统计、工程质监)

1、负责编制辖区内综合运输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编制辖区内干线公路及县、乡、村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小修保养工程的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县、乡、村级道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4、负责场站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的编报;

5、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及劳资统计工作;

6、负责辖区国省干线、县乡村公路数据库管理工作。

(五)安保股(安全、武装、后勤)

1、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办公楼及院内各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煤、水、电、电话等各项费用支出的管理;门前、院内卫生、停车及绿化带保养;门卫、食堂管理等工作;

3、负责全局交通战备、武装、保卫、民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