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花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及决算单位构成
发布时间:2015-10-28来源:文广新局
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拟定全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工作的发展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 综合管理全区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促进全区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4. 综合管理全区艺术研究、创作、生产、演出、培训和业余团体建设工作,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5. 综合管理全区广播影视工作。对广播影视事业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广播电视频率和频道管理;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广播电视节目,对广播电视播出秩序及安全播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播电视科技工作,推进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6. 综合管理全区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农村电影工作,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推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7. 综合管理全区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区的新闻出版、印刷业、出版物市场;调解著作权纠纷等工作。
8. 综合管理全区文物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发掘、抢救、宣传、利用等工作。
9. 拟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等,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10. 综合管理全区文化市场工作。拟定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
11. 负责拟定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12. 依法管理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市场;指导和协调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承担“扫黄打非”任务,并依法查处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文物市场的违法违规活动。
二、内设机构
下花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局里日常工作;负责会务文件、文秘档案、建议提案、印鉴、机要保密、安全保卫、行政后勤事务等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及局领导讲话的拟制,做好有关工作的督查和催办工作;负责区直文化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本系统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负责县(区)文化、文物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区直文化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2.文化艺术股
(1).负责全区社会文化工作。负责拟定全区群众文化、图书馆及文化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全区社会文化活动的开展;指导全区文化网络建设和社会文化事业建设;指导图书文献资源建设、开发和利用,推进馆际协作和标准化、现代化建设,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2).负责全区专业艺术工作。负责拟定全区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艺术创作演出、艺术团体的业务建设等工作;负责抓好舞台艺术精品生产,促进艺术事业不断繁荣;组织协调全区性艺术比赛、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文艺活动;加强文艺理论研究。
(3).负责拟定全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产业专题调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申报文化产业项目及开发立项审批工作。制定全区文化产业人才培训计划,开展文化产业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
(4).负责全区文物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文物保护管理、抢救维修、考古发掘、开放利用宣传等工作;组织协调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申报全区文物发掘、保护、维修项目;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破坏、盗窃、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督促、检查全区文物的安全防范和消防工作;统筹规划全区文物专业人才培训。
(5)、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指导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发掘、传承、申报工作。拟定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股
(1).综合管理全区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对广播电视广告进行管理。指导管理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推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2).负责全区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区各类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负责印刷(复制)企业的日常监管;负责版权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负责全区出版市场的“扫黄打非”工作并组织实施;推动农家书屋建设工作,负责出版物市场和经营者业务培训工作。
(3).综合管理全区文化市场。负责拟定全区文化市场发展规划、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全区有关文化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文化行政执法工作、受理有关文化行政管理政策法规的咨询、行政诉讼等事项;负责本系统法制建设、普法教育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负责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及经营者的业务培训工作。
我单位预算由下花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花园区文化馆、下花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构成。